關于印發(fā)《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http://bossanovawear.com  2021年5月21日  來源:湖南省教育廳

各市州教育(體)局、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和《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湘教發(fā)〔2020〕43號)等文件規(guī)定,結合有關實際,我廳制定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F印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高考招生主體責任

  2021年是我省新高考落地“首年”。全省各地各學校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考和高考改革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wěn)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工作,進一步提升考試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確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確保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安全平穩(wěn)落地,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wěn)定大局。

  要堅決落實高考招生主體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對高考招生重大事項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要嚴格落實國家教育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強化考點考場等涉考場所的防疫舉措,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制度,加強考試全過程的督導檢查,聯合組織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huán)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huán)境、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綜合治理考試環(huán)境。

  二、做好高考招生宣傳服務

  各地各校要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及《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和教育政績觀,進一步規(guī)范高考成績發(fā)布和相關宣傳工作,轉變簡單以高考成績評價學生、以錄取分數線評價高校的做法。要加強考生信息管理,未經批準,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信息提供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要加強高中學校監(jiān)管和協調相關媒體平臺,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分考生”“高考升學率”重點高校上線率等,嚴禁各地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以高考成績?yōu)闃藴湿剟罱處熀蛯W生。

  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健全信息發(fā)布機制,積極運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等平臺主動發(fā)聲,做好政策解讀、信息查詢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要著力做好考生志愿填報指導,充分發(fā)揮中學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對高三年級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政策培訓,增強志愿填報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為考生提供志愿填報指導。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對轄區(qū)內虛假宣傳、違規(guī)開展志愿填報指導的經營機構進行嚴肅查處。

  三、強化招生考試過程監(jiān)督

  深入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jiān)督。要進一步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各地要開展招生秩序專項治理和監(jiān)管,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高考招生全過程監(jiān)督。要加強對高中學校的監(jiān)管,嚴禁學校教師或其他人員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指定志愿學校,嚴禁收取高校招生費用、買賣生源。嚴厲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對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guī)嚴重的,要依法依規(guī)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對違規(guī)承諾爭搶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員,要追究相關責任。

  請各市州教育(體)局將本通知轉發(fā)至轄區(qū)內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中學,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湖南省教育廳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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